一、考核单位名称
: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二、被考核单位名称
: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三、考核内容
1、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;
2、采购范围、采购项目执行情况;
3、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;
4、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;
5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、专业技能、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;
6、采购价格、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情况;
7、采购文件的编制、公告和保存情况;
8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适用情况。
四、考核方法
本次考核根据闵行区采购中心的自评,结合采购人、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评价打分以及项目资料抽查情况,依据《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表》要求开展综合测评。
五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
工作成效:
闵行区采购中心能够积极整改以前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,较好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,采购程序总体上符合规定,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较健全,较好地完成年度集中采购工作。
存在问题:
(1)进一步提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及把握程度;
(2)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;
(3)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;
(4)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。
六、考核结果
本次考核等次为优秀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2022年08月18日